买了半年的瑜伽团课受疫情影响少上一个月,要求延期却遭拒
栏目: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:2024-12-21 16:43:16

  记者 娄凯

  “疫情防控期间,商家停业了一个月左右,我报的瑜伽团课就少上了一个月。”近日,家住长清区的刘女士向记者反映,她办了半年期的瑜伽团课的会员卡,因疫情影响商家暂停营业一个月,后来开课后她要求延期却遭拒绝。

  市民:

  疫情停课一个月

  刘女士告诉记者,今年2月份,经朋友介绍她办了拉玛瑜伽·维密馆的半年会员卡。“当时没多想,也是朋友介绍的,直接微信转账了1280元办了卡。”

  “我办的这个会员卡是每周上3节课,一共上6个月,期间也是凑齐三个人才能开始上课。”刘女士上了14节课后,因为疫情防控需要,拉玛瑜伽·维密馆暂停营业。“我问过商家卡会延后吗?他们回复我应该会,因为是老板回复的,就没多想。”刘女士说。

  5月22日,刘女士看到小程序的会员卡并没有延期。“我看到时间没有延期就想着提醒他们,没想到他们说停课并不是他们原因造成的,就不延期了。”商家这样的解释让刘女士很是困扰。刘女士要求退费,但商家却说,“签的协议和收据,都明确写有不会因任何原因退费。”

  商家:

  属于不可抗力因素

  5月27日上午,拉玛瑜伽·维密馆的相关负责人巩先生告诉记者,因为疫情停课属于不可抗力,跟商家没有任何关系。“协议上都写得很清楚,如果是商家的原因,我们肯定会延期,但这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,与商家无关。”巩先生表示,去年冬天因为装修曾停课了一段时间,后来就延期了。“因为这是我们自己的责任,所以才给延期的。”

  律师:

  可以要求延期,建议双方“将心比心”

  当下许多健身房、培训机构都已经复工复产,但因为歇业而造成消费者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?消费者能否要求商家延长使用时间或是退款?

 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工会主席张泽军表示,我国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条规定:“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,不承担民事责任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”在案涉服务合同关系中,消费者和商家均没有违约行为,双方均不承担民事责任,也确有个别商家依据该条规定通知消费者不予延长会员卡期限。

  张泽军告诉记者,因疫情原因无法履行服务义务的,商家不承担违约责任,但疫情影响消除后,商家应将因疫情影响未能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继续提供,应将会员卡期限予以延期,否则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还因疫情影响未能提供服务期间的费用。“由于不可抗力原因,给经营者和消费者都带来了损失,希望双方也为对方考虑一下,这样才能有一个好的结果。”张泽军说。